2019年7月6—7日,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社会治理法学50人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法学杂志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承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王利民,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尹汉宁教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据悉,本次论坛以“新时代法学‘三大体系’的历史定位”为主题,专题研讨社会治理的重要理论问题,并就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行探索性讨论,为2035年前基本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宏伟目标、基本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意义重大而深远。中外专家学者参加本次论坛研讨 “新时代法学‘三大体系’的历史定位”,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言献策。
我院王玉梅副教授参加会议并作主题报告“社会治理法学的缘起及其启示”。王玉梅副教授从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构建的背景、学科构建的基础等方面阐述了社会治理法学作为一门独立法学学科的缘起,并从自身参与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构建的体会,提出学科发展需要形成学术共同体,围绕学科范畴进行深层次的学术研究、交流、碰撞,推动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构建。最后,为回应“法学的中国话语表达”这一“时代之问”,提出社会治理法学作为一门立足于中国的社会治理实践的中国特色的法学二级学科,给法学体系构建带来一定的启示。法学学科构建需坚持“以我为主”,立足于中国国家治理的实践,应聚焦于妥善配置多学科共同参与中国法治实践问题的应对并以实现内涵式发展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