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简介
武汉学院法学院办学历史起源于2004年7月成立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法律系。2015年6月1日,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转设成为民办本科高校,并正式更名为“武汉学院”。2019年5月,学校机构优化调整,武汉学院法律系升级调整为武汉学院法学院。学院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科的优势力量开设,起点高、基础好。经过20年的发展壮大,形成了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在省内同类院校中优势明显。
学院现有法学、国际经贸规则2个本科专业和法律事务1个专科专业,每年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目前在校生共计1900余人。
学院本着“全人发展”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着眼于学生职业能力和未来的增值能力,通过系统的课程教学、严格的实务实训以及多渠道的社会实践,培养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宽广的国际视野、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际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学院基本形成了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实务专家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自有专任教师40人,行政教辅人员13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4人,占比35%;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教师10人,占比25%;“双师型”教师共有16人,占比40%;长期外聘实务专家29人。
近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我院“融合式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应用”成果荣获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三等奖,“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成果荣获第八届湖北省高校教学成果奖三等奖,2名学生获得湖北省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法学专业建设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获得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1项,湖北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项;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10余项;校级课题立项3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主编教材6部;第一作者发表各级各类论文40余篇。
(2018年、2022年分别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法学院学生获奖证书)
学院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实施“学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培养机制。2020年经武汉市司法局批准,挂牌成立武汉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学院工作站,成为武汉市首家由武汉市司法局批准在学校内设立的工作站,兼有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的双重职能。
校内建设有“法庭科学实验室”“法律诊所”“武汉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学院工作站”“智慧仲裁实训室”等多个实验教学中心。
在校外,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等19家单位,开展实习实践、联合培养等多方面的校企合作。每年输送近百名毕业生前往各协同育人单位开展毕业实习,并遴选优秀实习生在各合作单位就业。
(武汉学院法学院与实习基地举行签约仪式)
(学生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法学院与湖北华科瑞诚共建实习基地)
学院每年选送优秀教师及学生前往英国、日本、南非、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学术交流、访学、0B户外拓展等活动,邀请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Michael Martinek、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教授Moritz Baelz、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张明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樊崇义、罗翔等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举办专业学术讲座,提高学生专业素养,拓展国际视野。
(网红教授罗翔应我院邀请来校做学术讲座)
(著名法学家樊崇义教授来我院讲座)
(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米夏埃尔·马丁内克学术交流)
学院在人才培养理念上采用重视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培养的职业法学教育模式,形成“应用为要的理论课程体系、能力为本的实践训练体系、育人为先的素质培养体系” 的“学用创相融”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必要的本科底蕴”来为“创新性应用能力”的形成奠定基础,以“必要的技术专长”来体现“良好的职业素养”,实施“学院—实务部门共同培养”的协同育人培养机制,坚持本科层次,突出应用特征,注重职业发展。彰显“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统一”、“应用性为主与学术性的兼容”,贯彻“成果导向型”教学理念,强调行程式评估机制。
学院打造学生特色活动“一院一品”项目,以党员“先锋计划”活动为基础,一方面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和学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学生中的先进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扩大先进典型群体,树立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更多优秀楷模,通过开展活动、典型宣传等方式打造学生中的领头雁,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激发全院学生的学习动能和潜力,营造传帮带、“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学风建设,强化“三全育人”成效。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全面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
(模拟庭审活动)
(辩论赛)
(文艺汇演活动)
(文中数据统计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