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长江”意识,凝聚法治共识,6月4日上午,武汉海事法院与长江文明馆在园博园联合举办“大河讲堂”主题活动。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侯振坤以“海事司法为长江大保护护航”为题在长江文明馆汇报厅作主题讲座。武汉学院法学院辅导员彭军以及教师胡园园、余愿带领同学们前往园博园参加,参与本次专题讲座的还有自然之友武汉湿地小组、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大学的部分师生代表。
讲座伊始,主讲人侯振坤法官以一段宣传片作为导入,介绍了长江保护法的发展概况和历程,并从武汉海事法院介绍、关于《长江保护法》、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四个方面展开本次专题讲座。
经侯振坤法官介绍,1984年5月,武汉海事法院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由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部共同组建,同年6月1日正式成立,同年10月1日正式受案,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海事法院一道,成为我国首批六家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目前是我国十一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在全国海事法院中独具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在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至今已经两年多,当时制定《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原因有两个:1、现行法律法规针对长江流域保护的一般性问题不好用;2、现行法律法规针对长江流域保护的特殊性问题不管用。长江保护法共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96条。
坚持精品案件战略,打造长江大保护环资审判“新亮点”,武汉海事法院正确认识和把握长江流域以水为核心态特征,坚持水上岸线一体化保护原则,充分运用民事、行政审判“二审合一” 模式,妥善审理了一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多起案件先后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并多次荣获全国环境资源审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三等奖。其中,网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法院长江流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湖北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创新案,被评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圳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侯振坤法官通过优质的案例和精彩的分析,让大家对海事法院和《长江保护法》的了解有了进一步的加深。与会同学们纷纷表示在本次活动中受益良多,希望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实务案例。会后,同学们在馆前合影留念,并集体游览了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