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如初春,如朝阳,如百卉之萌动”,青春向着理想生长,向着光芒追逐。青春的阳光是心灵的阳光,是生命源源不断的动力。直面青春的命题,让阳光流进心田,让花香渲染青春。让我们以心入剧,剧现我心,去演绎,去感悟,青春的号角,心灵的风帆,在等着你。法学院第二届心理情景剧大赛翩然而至,让我们敞开心扉,演绎青春百味;聆听心灵的回响,分享彼此的忧欢;放飞心情,筑梦远航。今年同学们又有什么别出心裁的创意呢?就让我们共同演绎青春,感悟心灵吧!相关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形式
(1)活动主题:
“演绎青春,感悟心灵”。
(2)活动形式:
线下心理情景剧表演。
二|活动参与方式
法学院2021、2022级各班以班级或合班为单位组建表演团队,团队负责人于4月24日前将参赛队伍人员信息(比赛队伍负责人、所有参演人员名单)及剧本统一发至QQ邮箱1791466205@qq.com,学院将于4月25日前筛选优秀剧本2个参与校级情景剧大赛。
三|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
(1)活动时间:
初赛:5月10日;
决赛:5月23日
(2)活动地点:
武汉学院王美瑛报告厅
(3)活动内容:
各参赛团队自行准备剧本,要求与“演绎青春,感悟心灵”主题相关。
四|活动要求
1.不得完全抄袭网上作品,可适当借鉴。一经发现抄袭者,取消参赛资格。
2.心理情景剧的内容应该围绕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包括人际交往困难;学业困扰;就业压力;恋爱问题;网络问题;大学生活适应问题等内容。
3.参赛人数不限,可自行决定角色人数。
4.心理情景剧的时间控制在8—15分钟左右。
5.表演所需音乐、旁白、道具由参赛队伍自行准备。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项。
团体奖项:
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个人奖项:
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配角、最佳编剧。
六|评分标准和比赛规则
1.评分标准
(1)内容(20分):
思想内容积极向上且富有特色,有启发性,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主题(20分):
密切联系校园生活,真实反映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语言(20分):
语言吐词清晰,生动活泼,幽默机智,富有感染力。
(4)表演(20分):
表演具有感染力,能充分体现角色。
(5)服装道具(20分):
服装道具齐备。
2.比赛规则
(1)各个参赛队依次比赛,根据评委打分决出名次;
(2)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编剧由评委老师投票决定。
(心理情景剧QQ群)
主办:法学院
承办:法学院心理健康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