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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为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三全育人”教育理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选拔优秀学生骨干参与团学组织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选条件
1、学院21级、22级在各级各类学生机构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干事;
2、学习成绩良好,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原则上要求综合成绩排名需在班级前50%;
3、思想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有良好的同学基础;
4、身心健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责任意识、奉献实干的工作精神;
5、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策划总结能力,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大局意识;
6、主席团成员21级干部优先,其他各部门、协会干部均面向21级、22级学生干部、干事开放。
二、 竞选岗位
1、法学院团委:
学生副书记1人
组织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宣传中心:部长1人、副部长3人;
秘书处:部长1人、副部长2人;
2、学生会:
主席1人,副主席3人
学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外联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体育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3、社团联合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2人;
法律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2人;
心理健康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2人;
创新创业联合会:会长1人、副会长2人;
辩论社:社长1人、副社长3人(含其他学院1人);
4、大学生艺术团:
团长1人
备注: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协会、心理健康协会、创新创业联合会、辩论社、大艺团下属各部部长、副部长由协会内部组织换届。自行换届后将名单上报现任主席团,主席团审核后以候选人身份于法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上予以推荐。若上报的名单中有不符合岗位申请资格的人员,取消其竞选资格。
三、选拔流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择优选拔。选拔程序分为个人自荐、资格审查、面试选拔、民主考察四个阶段。
1、报名推荐:
(1)现任学院团学联干部报名:
申请人填写竞选申请表(见附件),于5月28日18:00前提交纸质版报名申请表以及教务系统上下载的成绩单。①竞聘主席团的同学请将材料交给现任分管主席;②竞聘各部门、协会干部的同学请将材料提交至现任部长,部长收齐后转交分管主席;
(2)非现任学院团学联干部报名:
申请人填写竞选申请表(见附件),于5月28日18:00前将提交纸质版报名申请表以及教务系统上下载的成绩单提交至1号学院楼136龚老师处。
2、资格审查:现任分管主席/团委书记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竞聘选拔。
3、竞聘选拔: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问答。最终根据各申请人综合表现确定候选人(竞聘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4、竞选结果:结合本学期期末考试情况,于8月底前进行公示。
5、备注:①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其竞聘资格。②若申请者不符合岗位申请条件的,则取消其竞聘资格。③竞选副主席或副书记的同学在书写工作规划时,可以任选2-3个部门或协会作为其意愿分管部门。
法学院
2023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