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学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凝聚校友力量,助力实现三全育人,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引导法学院学子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专心向学,结合学院和校友工作的实际,根据高文奖学金的评选细则,现将2025-2026学年高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法学院应届大四本科生(含专升本)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金额
“高文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评选10人。
三、评选条件
根据《武汉学院法学院“高文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12日—5月17日)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奖学金申请表、成绩证明材料及成绩查询账号和密码(如不提供,则视为放弃申请);
(二)学院核准(5月18日—5月24日)
学院评议小组组织辅导员核准考试成绩及材料,并确定初审名单;
(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5月25日—5月26日)
“高文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四)公示(5月27—5月29日)
复核通过后的名单将公示三天,公示后无异议方可获得评选。
五、评选要求
(一)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申请人员材料弄虚作假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学生如果对成绩并列者的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学院评议小组提起申诉,学院在三天内给予回复。
(三)工作联系人:许靖
联系电话:81299699-6699
电子信箱:8178@whxy.edu.cn
附件:
1.武汉学院法学院“高文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2.“高文奖学金”申请表
法学院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