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1984.7—),女,武汉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2002年——200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2006年——200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2012年——201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2017年任教于武汉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民事程序法、证据法
主要教授课程:民法、民事诉讼法
(刘丹老师)
个人简介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刘丹老师的丈夫被确诊新冠住院,她克服重重困难,利用慕课平台和qq群为18级学生直播授课,“停课不停教”的抗疫事迹被《楚天都市报》、武汉学院官方网站等媒体报道。
刘丹老师不仅在教学方面兢兢业业,不断进取:2018年参与《经济法》和《民法总论》的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2019年《民法总论》获得精品课程的立项建设后,进行了慕课录制,2019年该课程获得校级在线精品课程“民法总论”验收合格并在慕课网成功上线。2019年,主讲的《民法总论》申报并获批学校“翻转课堂”,成为第一批实施翻转课堂的课程,效果良好;同年,以《民法总论》课程为基础申报2019年湖北高校共享联盟“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 2019年11月赴昆明参加“教育信息化2.0背景下的混合式教学设计与实践专题研修班”;2020年参与“民商法”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并获立项:2020年参与“民商法”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
在科研工作上也是锐意进取,硕果累累:2018年所著文章《新媒体语境下法治湖北形象的自塑与对外传播研究》荣获湖北省社科联授予“2018年青年学者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2018年获“陈一丹科研立项奖”;近三年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校级课题2项,参与省级课题3项,校级课题2项;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此外,刘丹老师还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及活动,努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将自己的教研和科研成果融入到日常教学中:2019年吸纳4名17级学生参加其主持的科研团队的调研工作——“我国开放式街区制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并将形成的成果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进一步完善;指导19级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青年法声” 青少年普法项目;2020年3月指导17级学生张浩应参加第一届“未来精英杯”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通过录制教学视频的方法手把手指导学生使用专业数据库,提升学生的法律检索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获奖感想】
对于荣获陈一丹奖教奖学金“教育贡献奖”,刘丹老师说:能在喜欢的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这本身就是一种幸运。更幸运的是,有武汉学院这样好的平台,还能和法学院这样一群优秀的同仁们共事。可以说,我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学院领导及同仁们的帮助和鼓励是分不开的。当然,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的日子,我会继续努力,为法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