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上午,武汉学院法学院王幸哲、余愿两位教师带领法律事务2301-2302班全体同学,前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一号法庭旁听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倒卖文物刑事案件。此次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了一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学实习。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购得包括青铜器、玉器在内的百余件疑似文物,并意图以高达数百万元的价格转手牟利。在其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后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确认其中数十件青铜器、玉器为属于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检察机关据此依法提起公诉,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充分展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严谨性与规范性。同学们凝神聆听,近距离观察了法律在实践中的运作,深刻感受到了国家司法权力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保护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方面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庭审中,被告人虽辩称自己“入行时间短”、“缺乏经验”,但法律面前并无“新手特权”,对法律的无知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庭审过程让同学们深切体会到,法律对文物犯罪设定的“零容忍”底线,其根本目的在于守护民族的文化根脉与集体记忆,而非单纯的经济考量。同学们通过观摩,直观感受到了刑事审判不仅在于对犯罪个体的惩处,更发挥着重要的警示教育功能。
此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旁听活动带给同学们的不仅是程序上的直观认识,更引发了深层次的思考与感悟。倒卖文物案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文化瑰宝不容交易的铁律。本案中的涉案文物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实物见证,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一旦流失或损毁,损失无法估量。被告人的境遇无声地警示着社会公众: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唯有诚信守法,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