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贵松教授应法学院邀请,通过腾讯会议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论法治国家的安全观”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广辉教授主持,法学院全体专任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王贵松教授从四个部分展开讲解,一为法治国家的观察角度。王教授首先介绍了卡尔·施密特的法治国家中的分配原则和组织原则以及基本权利类型。接着引用霍布斯和洛克的观点,从相对于他人的安全和相对于国家的安全两个角度解说了国家对安全的意义。二是何为安全。王贵松教授首先介绍客观安全与主观安全的区别与联系,并提出适合作为法律概念的是客观安全,因唯有客观安全方能通过客观的标准加以评判安全。他指出,国家对人民对安全的诉求应当通过信息公开、立法等方式给予回应,并以食品安全立法为例,展现国家给予人民的其对食品安全的诉求和关切的重视与回应。三是安全与自由的关系。王教授从传统社会对安全的保障和现代社会对安全的保障两方面阐明了安全保障对自由的威胁,且指出行政对未来风险的预防可能促成这一威胁的产生。四是安全与自由的矛盾的解决方法。首先是法治国家的分配原则:一是限制自由须有法律的授权,且证明具体危险的存在;二是采取预防措施则须进行必要性论证和合法性论证。
最后,院长王广辉教授对王贵松教授精彩的分享表示感谢,并提出了自己关于该问题的见解。此外,法学院与会的老师们也现场提出问题与王教授进行了交流探讨,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