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应我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莅临法学院开展讲座。上午10:30,罗翔教授在学1303会议室与法学院教师进行交流。
罗翔教授与法学院教师交流
罗翔教授与法学院教师合影
中午12点罗翔教授在刘炽平报告厅开展题为“罪刑法定与刑法的解释”的学术讲座,中2101、2103、2104报告厅同步转播讲座实况,各大会场座无虚席,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广辉主持。
讲座中,罗翔教授以“邓宝驹案”为切入,引出了刑法的双重机能,一是惩罚犯罪,二是保障人权。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理解刑法时,允许扩张解释,但禁止类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整场讲座中,罗翔列举了“收购玉米案”、“水葬母亲案”、“走私毒品案”等多个经典案例,深刻讲述了刑法实质解释的入罪问题和出罪问题,通过将刑法条文与现实生活融会贯通,引发现场师生的思考与共鸣。
罗翔教授
讲座现场
在互动环节,面对青年法学学子对专业和就业的困惑,罗翔通过多元视角与独到见解,为学生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并期望广大法学生不断扩宽视野,努力成为德法兼修的法律人。
院长王广辉总结发言
法学院院长王广辉教授最后总结,他强调,法学学子在不断学习、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也要有对生活的体验,从生活的视角,去理解和学习法律,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