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六届中国宪法学青年论坛”于2023年7月8-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武汉学院法学院院长王广辉教授受邀参加。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围绕这个主题,由四个报告人做主旨报告,分别是首都师范大学的杜强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与执行机关之关系”;中国社科院大学的江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四权’分类之重构”;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理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历史生成(1949-1954)”;北京理工大学陈明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背后的政治理论与法理论”。然后再由事前征集好的评议人进行针对性的评议,对主报告人的观点赞成者、反对者以及现场自由讨论阶段的发言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现场自由讨论的学术氛围相当浓厚。
王广辉院长于8号上午主持了第三个主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四权’分类之重构”的报告与讨论。在开场白中,他指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个主题是非常本土化的问题,其中国家权力的所有者是人民、国家权力的规范存在是宪法、国家权力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的行使者是国家机关等内容是非常清晰的,需要讨论的是:第一,为何要有最高权力;第二,这个最高权力应该由哪个机关行使而成为最高权力机关,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性因素是机关的层级还是决定事项的重要性程度。
(院长王广辉发言)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圆桌会议,王广辉院长以“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的冷思考”为题做了发言。主要内容是,我国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落实宪法监督制度,使之能够在现实中得以运行,但就目前的制度内容看,存在偏离合宪性审查而成为了合法性审查、审查的对象宽泛、交叉重叠审查等问题,导致备案审查制度追求的法制统一目标难以实现。因此,王广辉建议简化审查制度的内容,将主动审查变为被动审查,真正将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合宪性审查之上。